診療方案提出了三種sars后遺癥:肺功能障礙、肝腎功能損害、骨質疏松和股骨頭缺血性壞死。
關于肺功能障礙,診療方案指出“相當數量的sars患者在出院后仍遺留有胸悶、氣短和活動后呼吸困難等癥狀,這在重癥患者中尤為常見”;
關于肝腎功能損害,方案指出“部分sars患者在出院后遺留有肝腎功能損害,但原因尚不完全清楚,不排除藥物性損害的可能”;
關于骨質疏松和股骨頭缺血性壞死,方案指出“骨質疏松和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在sars患者恢復期并非罕見”,但“尚未證實此種異常表現與sars病變波及骨骼有關,主要發(fā)生于長期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”。
方案建議,“對于長期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,出院后應定期復查骨密度、髖關節(jié)x線片。特別是對有骨關節(jié)癥狀的患者,必要時還應進行股骨頭核磁共振檢查,以利于早期發(fā)現股骨頭的缺血性病變。”
《方案》更進一步指出:“更為重要的是,開展sars患者恢復期的隨診工作,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認識sars,其結果對于預測今后sars的流行規(guī)模、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、了解sars感染后機體的自我修復規(guī)律具有重要的意義。”(實習編輯:悅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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